近几年,桂林市先后争取了国债珠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种苗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工程、保护区建设工程、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建设工程等重点项目。在实施工程项目的过程中,我市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提出的"慎用钱"的规定,狠抓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安全运行。在国家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和自治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检查中,我市基本达到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国家规定的要求。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进一步提高对资金管理的认识
桂林市是国际旅游名城,市委和政府对林业工作非常重视,把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列入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和政策法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建设好项目工程,市、县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和检查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实施情况,原市长王跃飞亲自在会上布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等工作,并定期听取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对桂林市林业局组织实施的国债珠防林工程等绿色工程建设进行检查和评议,促进了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二是设立相应机构。我市及有关县、区分别成立了漓江绿化工程、珠防林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同时根据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需要成立了桂林市林业项目结算中心,专门负责林业项目资金运行的审计结算工作,保证了林业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三是组建质量督查小组,增设一道关口。2004年初,我局成立重点项目工程质量督查组,明确未经督查人员验收签字的不准支付项目资金。四是实行局班子成员联系人制度。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至二个县区,负责督查林业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凡局班子成员所负责的县区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出了问题,联系县区的局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从而加强了各项重点工程建设。
二 、建章立制,明确职责,确保林业资金的高效运行
一方面,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工程项目实施责任状,并制定了配套的奖罚措施;各县(区)又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并交风险押金,将责任落实到县乡政府及分管领导。这样就使工程项目承建的县乡领导,在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当中,感到责任重大,从而十分谨慎地做好这一工作。另一方面,根据国债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一是认真制定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运行管理的实施方案,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坚决维护项目资金计划的严肃性;二是坚决依法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和项目资金的财会管理工作,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三是切实加强会计监督,经常抽调核查工程项目建设财务会计帐簿,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且定期主动邀请市财政、计划、审计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对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督查和评估。2005年我局抽调部分项目县的财务骨干与市林业局财务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市重点工程财务管理进行了全面的交叉检查。通过上述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发现、整改,又能使财务人员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同时,为了适应资金管理新形势的要求,我们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实行"争"、"管"并重,既重资金争取又重资金管理。
结合桂林市林业重点项目资金核算的实际,我局按照《广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会计核算实务》统一了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统一印制了"工程验收单"、"工程劳务费领款单"、"工程物资材料领用单"。具体做法是:
(一)珠防林工程。要求按工程项目年度设立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整地、栽植、抚育必须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有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单、税务发票,由林业局统一开具发票的必须附有施工农户签字的工程劳务费领款单。加强对苗木肥料等物质的管理,苗木肥料购进后必须先经过验收入库,然后凭施工方或者造林户签字的工程物质材料领用单办理出库手续,杜绝以往苗木购进即作为支出或者由技术人员、乡村干部一人领取的不规范行为。
(二)退耕还林工程。要求建立退耕还林户经费财务管理个人档案,要求按工程项目年度设立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并重点对苗木的领用手续进行完善,原则上要求苗木发放核算到退耕农户,苗木领用必须根据退耕农户的苗木领用单方可入帐。对现金补助的管理,主要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兑现。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办法。即资金的各项开支由业务科室具体把关,工程建设和林区道路完工有验收报告,然后填制支出明细汇总表(附原始发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对支出明细表及报账有效凭证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支出给予报账。
(四)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建设项目。我们根据这两个项目是以设备装备采购为主的特点,将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直接管理,项目配套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上交市林业局。市林业局根据作业设计的内容对各种设备进行集中采购,然后将设备调拨给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调拨单记帐。对办公楼、防火了望台等土建工程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实施,市林业局根据预算在施工前预付60-80%的启动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再将余款全部付清。
(五)依法进行采购。所有项目凡涉及采购性的支出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由林业部门编制政府采购物资申报表,报财政部门审批后,送到同级政府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物资。
三、认真学习,注重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管理技能过得硬的项目管理队伍,我们要求各县、区稳定业务能力较强的项目人员,挑选政治思想好、廉洁自律好、业务水平好的同志做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财务专管人员。一是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国家林业局《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违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同时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反腐倡廉、勤政廉政的有关规定。二是每年召开一至二次项目工程建设和财务资金管理经验交流会,组织各县区林业局长、分管副局长、财务股长、营林股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交流学习会。我们连续两年在灌阳县召开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暨财务资金管理经验交流会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定期和不定期举办工程项目实施者和财务资金管理人员培训班,全面提高财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四是订购财会资料及财会书籍,发放给有关人员自学。五是对照先进经验,认真查找问题,切实进行整改。我们组织财务人员及时、认真学习国家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局近几年来对项目资金督查情况的通报,针对通报中的情况,对照自身实际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实践证明,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正、又能熟悉林业生产情况的林业财会队伍是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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