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回顾: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加大,步入法制化轨道 |  |  | | www.GX.XINHUANET.com 2006-03-27 19:18:05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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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我区坚持执行领导干部任期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制,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总体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成为全国连续五年未发现超限额采伐消耗的省(区)之一。全区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95%以上,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取由2001年的1500万元提高到2005年的1.5亿元。森林防火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力量明显增强,防火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新增生物防火林带6100多公里,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0.30‰,低于全国0.9‰的平均水平,比"九五"降低了0.08个千分点。强化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松材线虫病、桉树青枯病等得到有效控制,开展了林业外来有害生物普查,全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率达85.8%,监测覆盖率达90%,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9.7%。地方林业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树蔸树木采挖流通管理规定》等多部地方法规、规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进行了修改和清理。林业执法力度加大,先后开展了"猎鹰行动"、"春雷行动"等专项行动,打击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五年来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4.1万起,查处3.95万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人员4.78万人,收缴木材21.9万立方米、野生动物30.1万只(头),挽回经济损失1.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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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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