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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湿地保护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www.GX.XINHUANET.com   2006-03-27 13:10:07  来源:

    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贾治邦

    今年2月2日是第十个“世界湿地日”。这个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与减贫”,在于突出体现湿地在消除贫困、提高和改善人类生活方面的巨大作用。湿地是极其重要和不可替代的生态系统,人们通常都把湿地与森林和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同时,湿地还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是最重要的生命支持系统之一。湿地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并为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是世界上湿地类型齐全、数量丰富的国家之一,自然湿地约为3620万公顷,《湿地公约》划分的各种湿地类型在我国均有分布。和世界各国一样,我国对湿地的保护经历了一个从不被认识到认真对待的过程。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把湿地作为一个重要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只是把它当作荒滩、荒地、荒水,无度、无限地开发利用,致使大量的湿地资源遭到破坏。随着对湿地作用认知水平的提高,湿地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自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湿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2000年,国家17个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确定了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2001年,启动了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湿地保护被列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之一;2002年,“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将湿地保护作为十二个重大战略问题之一进行了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湿地保护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和任务目标;2003年,国务院原则同意《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将战略研究成果上升为决策;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把湿地保护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05年,国务院又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这标志着国家将以工程措施全面推进湿地保护。目前,湿地的多种功能和效益正在逐步为公众所接受,各地的湿地保护意识普遍增强,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湿地保护的工作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约有45%的自然湿地纳入470多个自然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湿地保护管理体系、资源监测体系、科学研究体系、宣教培训体系等正在逐步建立。经过“十五”期间不懈的努力,我国的湿地保护事业已经走上了稳健发展的道路,湿地面积减少、功能下降的趋势逐步得到控制。不少地区通过加强湿地保护,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国的湿地保护成就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在2005年召开的《湿地公约》第九届缔约国大会上,中国当选为湿地公约常委会成员国,树立了中国在保护自然生态上的良好国际形象。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湿地保护仅仅是取得初步成效,与其它生态保护事业相比,湿地保护事业起步较晚,无论是在认识程度上还是在发展条件上都难以适应事业发展的要求,湿地保护任重而道远。

    党中央、国务院对湿地保护工作非常重视。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把加强湿地保护作为改善生态的重要任务,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湿地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把加强湿地保护作为“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这些重要决策为湿地保护工作创造了非常好的发展机遇。根据湿地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确定“十一五”期间我国湿地保护的目标为:到2010年使我国50%的自然湿地、7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按照这一目标,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当前全社会重视和关注生态建设的机遇,紧紧围绕加强自然湿地保护,推进退化湿地恢复,促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提高湿地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一重点,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工作,推动湿地保护事业快速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强化对湿地资源的抢救性保护。我国湿地还面临着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的情况,要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湿地保护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树立保护为基础的思想,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抓紧建立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对不具备条件建立自然保护区的,要采取建立湿地公园或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多种形式加强保护,努力扩大湿地保护面积。

    二是全面组织实施《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要根据实施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积极在湿地保护、湿地恢复、可持续利用示范、能力建设方面组织实施一批工程建设项目。要抓住建设沿海防林体系的有利契机,优先把红树林和滨海湿地纳入工程保护范围。要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的原则要求,编制各地的湿地保护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上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湿地保护。

    三是加快湿地立法工作进程,依法保护湿地资源。要进一步做好湿地立法研究工作,处理好湿地立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问题,争取早日出台湿地保护条例。要积极开展地方级的湿地立法工作,形成多层面的湿地保护法制体系。

    四是改变传统的湿地保护观念,把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流域综合管理的全过程。要将湿地保护与国家生态和经济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积极围绕南水北调、京津水源保护、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黄河中下游湿地保护、高原湿地保护和滨海湿地保护等组织实施一批湿地保护重点示范项目,发挥湿地保护对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五是加强湿地履约和国际合作,促进湿地保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湿地公约的各项事务,认真履行各项国际义务。要进一步拓展国际合作领域,积极学习国外湿地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水平。

    六是深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社会对湿地的认识水平。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湿地保护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一手抓工程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一手抓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

    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我们必须着眼于国家发展的战略全局,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努力建立一个生态功能稳定、生产力强大的湿地生态系统,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新的五年,新的起点。我们要总结过去,开创未来,在全社会的努力和支持下,更好地做好湿地保护工作。长期以来,广大湿地保护工作者和关心支持者为我国湿地保护事业发展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值此第10个“世界湿地日”之际,我代表国家林业局向为我国湿地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同时,希望全社会进一步携起手来,继续关心、支持和投身湿地保护事业,为保护湿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链接:中国-东盟资讯网
责任编辑: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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