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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泛北部湾崛起服务型税收对策探析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7月31日 10:21:22  来源:广西地税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马炳寿

    【内容提要】优化税收服务是《税收征管法》特别强调的命题,而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则是“三个代表”和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也是中国税收管理孜孜以求的目标。泛北部湾风生潮涌、经济崛起,作为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己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和重视。广西正处在这一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点、桥头堡,为促进泛北部湾崛起,广西税收管理与服务部门将如何作为?本文具体分析了制约促进泛北部湾大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服务症结所在,明确指出,促进泛北部湾经济崛起的税收服务管理应导入新时代服务型税收管理理念,以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配套改革促使税收管理不断由监督型走向服务型,以部门管理改革创新发展软环境为区域经济崛起服务。

    【关键词】泛北部湾崛起 服务型税收 研究对策

    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最大特点在于保护纳税人权益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初步解决了行政机关和管理相对人之间法律地位相对平等、注重双方权利义务等重大问题,体现了税收立法的文明进步。税务机关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能部门,税收征纳连接着政府和人民群众。税收服务不仅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更是改善经济税收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推进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十分有利于优化社会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同时,还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有效载体。因此,有效推进税收管理与服务是新时期税收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积极转变治税观念,调整思维模式,正确处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真正建立起公正公开、廉洁高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税收环境,与推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一、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一)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构想的提出

    2006年7月,在第一届“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中,广西首次提出了泛北部湾概念,倡议促进泛北部湾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的战略构想。一轴是指从南宁到新加坡经济走廊,它以铁路、高速公路和高等级的公路为载体,把6个国家、9个城市串联在了一起。两翼中的一翼,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区,以澜沧江、湄公河为载体,涵盖中国、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和缅甸六个国家。两翼的另外一翼,是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以海洋为载体,包括一湾相拥的中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文莱和菲律宾。

    广西自治区地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合作、泛珠三角合作、西南合作等多区域合作的交汇点,是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核心地带。目前,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已先行一步,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合作已付诸实施,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构建“一轴两翼”新格局的关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则成为“一轴两翼”合作的重要基点。这个基点被放到泛北部湾区域合作的大背景下,发展的空间、合作的范围被放大,毫无疑问“这篇文章将做得很大”。

    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全面推进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将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同时凸显了广西作为该区域结合部的外向性特征,提升了广西在全国区域战略中的地位。

    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构想提出一年以来,得到了中国国家领导人积极支持和泛北部湾有关国家领导人的广泛认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指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这篇文章会做得很大,前景广阔。温家宝总理在第三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第十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两次提出要积极探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可行性。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菲律宾总统阿罗约、印尼总统苏西洛、越南总理阮晋勇、文莱苏丹哈桑纳尔高度评价和积极回应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并就港口、旅游、金融、海洋渔业等具体合作领域提出了建议。东盟秘书处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地区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对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给予赞同和支持。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构想已经形成广泛共识,得到多方的积极参与,已开始成为中国-东盟“一轴两翼”“M”型区域合作新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在某些领域和具体项目上已取得初步进展。在港口合作方面,新加坡港,马来西亚巴生港,印尼雅加达港、泗水港,菲律宾苏比克港,越南砚港、胡志明港等主要港口都表示愿意共同推动构建区域港口服务网络,并在2007年10月举行的中国-东盟港口发展与合作论坛上进行了深入探讨。在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越南与广西已达成共识,共同推动修建友谊关—河内、东兴—河内两条高速公路,推动改造新建南宁—河内、胡志明—金边两条铁路。广西正与越南有关方面合作,开展友谊关—河内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并已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承诺。泛北部湾经济区域航空合作、海上旅游、产业投资、物流园区规划合作等也正在加紧推进。这些具体项目合作,为进一步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作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步伐加快。作为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重要措施,中国政府正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广西北部湾沿海正在加快建设亿吨级现代化组合港,防城港已被列为中国沿海主要港口。全面改造广西铁路网,使之成为中国连接中南半岛泛亚铁路的重要枢纽。千万吨级的石化项目、大型林浆纸项目、总装机680万千瓦的火电项目、现代物流中心等一批重大临海工业和服务业项目已开工或投产。正努力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中国沿海经济增长新的一极,成为连接多区域的国际通道、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创造更为有利的合作条件。

    2007年5月,广西区政府组团出访泛北部湾中的东盟4国,各国领导人都对加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深表赞同。越南表示将与广西共同推进经贸投资合作,围绕“两路两铁三港”,即建设友谊关—河内、东兴—芒街—海防—河内两条高速公路,改造新建同登—河内、胡志明—金边两条铁路,加强广西沿海三港和越南海防、岘港、胡志明三港间的合作。支持在“两廊一圈”合作基础上,推进“一轴两翼”区域合作新格局的形成;印尼总统苏西洛认为可以在泛北部湾区域开展港口、产业、旅游、金融等方面的互利合作;菲律宾总统阿罗约赞成将港口物流、产业对接、旅游发展、金融支撑和贸易投资等作为推进合作的重点领域,并从港口物流方面先取得突破,带动其他方面的合作;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说,共同推进泛北部湾合作要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合作开始,把重要的交通连接点连通起来,南宁至新加坡有望在5至7年内实现陆路贯通。

    (二)泛北部湾区域当前经贸发展概况

    根据统计,2006年,中国仅与泛北部湾有关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额就达到1307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了22.5%。中国与这些国家的双边投资也迅速扩大,截至2006年底,这些国家在华的投资总额超过381亿美元,中国对这些国家的投资总额达到11亿美元。2006年,中国企业对这些国家的投资额达到1.9亿美元,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已经将泛北部湾国家视为走出去对外投资的首选目的地之一,泛北部湾区域国家的经济增长迅猛快速,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广西作为中国与泛北部湾区域经济连接的“桥头堡”,与泛北部湾国家的经贸发展十分喜人,泛北部湾市场在广西对外贸易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2004年广西对泛北部湾双边进出口贸易额已经突破10亿美元,2005年双边进出口贸易额则达到12.24亿美元,增加22.4%,占广西外贸进出口的23%以上(详见表一、表二)。

    

    表一:2005、2006年中国及广西对泛北部湾国家

    进出口贸易情况表

    单位:亿美元 %

    国家名称 对中国进出口额 对广西进出口额 各国对广西进出口额占对中国进出口的比重

    2005年 同比增长 2005年 同比增长 各国比重

    合计 1303.58 29.14 12.24 22.23 100 0.94

    越南 82 21.6 9.874 31.1 80.64 12.04

    马来西亚 307 16.9 0.423 -45.4 3.43 0.14

    新加坡 331.5 24.2 0.551 141.1 4.49 0.17

    文莱 2.6 -12.7 0.005 4.5 0.04 0.19

    印度尼西亚 167.9 24.6 0.645 -1.5 5.31 0.39

    菲律宾 175.57 31.7 0.150 19.6 1.23 0.09

    数据来源:国家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分会、南宁海关

    

    表二: 近三年泛北部湾七国GDP增幅与总需求变化

    单位:%

    中国 文莱 印度尼西亚 马来西亚 菲律宾 新加坡 越南

    GDP 较上一年变动

    2004 10.1 0.5 5.1 7.1 6.2 8.8 7.8

    2005 10.2 0.5 5.6 5.3 5.0 6.6 8.4

    2006 10.4 3.8 5.5 5.5 5.5 7.9 8.2

    2005年GDP结构

    农业 12.5 3.6 13.4 8.4 14.4 0.1 20.9

    工业 47.3 48.3 45.8 49.8 32.6 32.5 41.0

    服务业 40.3 48.1 40.8 41.8 53.0 67.4 38.1

    2005年就业人数产业分布比重

    农业 44.8 6.2 44 14.7 37 0.09 56.9

    工业 23.7 16.2 12.85 20.16 9.55 21 12.6

    服务 31.4 15.1 42.8 65 53.3 78.4 29.6

    货物出口增长

    2006 24.4 23.6 10.0 13.6 17.82 14.0 21.6

    货物进口增长

    2006 17.9 4.9 7.2 7.0 13.63 13.6 15.4

    外债总额占GDP

    2006 12.6 37.5 12.21 56.42

    外商投资 (亿美元)

    2005 763 1.006 33 10

    外汇储备额 (亿美元)

    2006 11046.92 48.76 776 185

    数据来源:http://www.worldbank.org;http://www.imf.org;http://www.adb.org;; http://www.stats.gov.cn ;1 2005年数据; 2前三季度平均值;3前两季度

    二、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现阶段税收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众所周知,地税系统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在促进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大发展工作中,地税部门在如何发挥积极作用,如何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提高效能建设,创造良好的税收服务与管理环境,辅助政府做好推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工作,这将是摆在各级地税机关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而在实际工作中,当前在地税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与不足:

    (一)对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积极意义认识的深度不够,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理念转变不够

    我们知道,要实施好为助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的服务型税收管理,实施为广大纳税人科学高效的服务,大量具体的实际工作首先需要依靠广大的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基层税务干部去付诸实施。然而,广大的基层机关和基层税务干部的素质层次良莠不齐,水平高下不均,当前仍有相当部分的基层税务机关和干部,甚至是较高层次的机关和管理人员都没有尽快地调整好自己,及时转变税收服务观念,管理理念没有跟上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发展步伐,思维上没有真正从法理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人服务、为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泛北部湾区域经济的发展和新崛起将给广西经济的发展、腾飞带来千载难逢的良好机遇,认识的不足与片面性或盲目性,就必然会出现在为纳税人服务工作中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和时紧时松的问题,更不会自觉地、能动地从长期的以“管理者的角色中转变到”管理服务者的角色上来。

    一言以蔽之就是观念、理念还没有自觉地转变过来,方法措施也就必然会落后了。结果往往就是强调要纳税人怎么做的多,强调税务机关和干部自身要怎么做的少。反应在实际工作中,就是一些地方对待促进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工作的准备不足,力度不大,对地方税收政策宣传工作缺乏相应的主动性、系统性,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工作效能不高。

    (二)内部岗位职能职责不清晰,岗责体系不完善,服务规范不统一

    在税收管理与服务方面,由于有关的制度健全和完善、科学和规范的程度不一致。服务一线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配置不足等原因,导致服务层次较低、工作效率不高,特别是在征管业务流程方面,管理环节多而全,操作环节不简便,与当前要求高效优质服务的客观需求环境有很大差距,影响了促进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软环境建设。基层税务机关所存在的这些实际问题,对推动促进泛北部湾经济快速崛起工作构成了一定影响,确实有待于今后在这些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再是地税部门也尚缺乏统一规范的岗责考核体系,各级各部门还处于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状态,没有科学、统一的服务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就难免出现服务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出现由于上下职责不统一、职责不清晰现象,在具体工作中,一旦造成责任问题就难以追究具体对象的责任,进一步深化、优化服务型税收管理工作,切实促进税务效能建设也将流于形式,停滞不前。

    (三)在促进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工作中,地税系统与各部门之间的统一协调管理机制尚未形成

    在当前经济发展趋向区域化、一体化,泛北部湾经济区逐步崛起的新形势下,处在泛北部湾经济发展前沿的广西各级地方政府及其各相关部门之间,如地税部门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税部门的沟通便显得尤其重要。但是,目前广西地税部门与其他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尚没有形成,地方政府各部门之间仍存在着各自为政现象,服务环境、办法各异,执法平台、措施多样,这很不便于希望投资于泛北部湾区域,尤其是热望投资于该区域“桥头堡”——广西北部湾区域的企业尽快了解、适应整个广西的经济税收发展政策、环境,以及制定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与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投资策略。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灵活,措施不得力,势必影响投资与发展的软环境建设,影响管理与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泛北部湾区域国家间情况各异、税收管理协调发展机制尚待建立

    中国、泛北部湾区域国家之间情况复杂,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和文化习惯等存在着许多差异。总的说来,泛北部湾区域的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文莱这五个老成员国相对较发达,而越南作为新成员国,经济相对落后,新老成员国家在法律、政策制定和稳定性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从而导致税制结构、税率、税收管理等存在许多差异。如越南目前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地方政府、海关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不协调,执行相矛盾;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难于接轨,优惠政策很难真正落到实处;政策调整过于频繁,缺乏稳定性,让投资者无法适应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均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协调有序发展。

    另外,目前泛北部湾区域各国家之间良好有效的税收管理协调沟通机制尚未建立和完善,国家之间、税收管理关联机构之间尚缺乏常态的机制发挥作用,沟通、协调障碍仍然存在,与泛北部湾区域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各项政策、各类服务措施要有效发挥作用也会存在机制软环境的不适应,从而影响泛北部湾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当前纳税人对服务型税收管理的新要求

    2007年,广西在各级各部门全面地开展了以抓改变行政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全区地税系统通过积极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各级地税部门全面地改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管理与服务工作效能。

    自治区地税局“作风效能建设办公室”为了全面了解广大纳税人的需求,切实解决税收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座谈会、咨询会、调查问卷等各种不同形式的活动与全区广大纳税人——特别是泛北部湾前沿区域“4+2”市(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以及玉林市、崇左市)的企业、个体户进行了沟通。通过深入纳税人中座谈、发放和回收纸质与电子问卷、抽样调查、走访纳税人等征求他们对税务部门的税收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新的诉求,经过汇总、概括大多数纳税人的意见,得出结论: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事,更需要和希望的是——税收管理工作流程更简捷一些,工作效率更高一些,执法更公正一些,网络速度更快一些,办税等待的时间更短一些,了解税收政策的渠道更快捷方便一些。具体的建议、要求归纳起来可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希望办税服务(厅)室的硬环境有进一步的改善,积极主动协助解决好排队难、停车难等问题。

    (二)希望征收管理部门办事流程简捷,功能齐全,变外部服务为税务机关内部快捷传递、办理服务。如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延缓税款、减免税等涉税事项,在扎实提高效能,压缩办理时间的前提下,真正做到急纳税人所急,想纳税人所想,切实帮纳税人解决问题。

    (三)咨询服务要形成制度,不要时有时无。希望在办理纳税工作中能有税收管理员及时在厅(室)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纳税人不清楚的事项,尤其是有新的税收政策,可利用这个时间及时、准确的得到解答。

    (四)希望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管理服务。无论是重点纳税户,一般纳税户还是个体纳税户,他们都希望得到税收管理部门一视同仁的税收管理与专业服务,以便掌握税收政策,规范纳税行为。

    (五)希望加快税收管理服务信息化发展的进程,全面实行网络报税、电子缴税,把网络运行的速度提高一些,不要出错票,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税收管理服务的现代化。

    (六)税收政策调整更新较快,纳税人经常要面对新政策、新规程,希望税务部门及时加强新政策、新规程的培训工作,让广大的纳税人能够及时知道为什么调整、怎样调整,以便及时掌握国家的新政策,配合税务部门准确报税。

    四、促进泛北部湾区域经济迅速崛起的服务型税收对策建议

    当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中央也已明确把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作为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重要举措和实现途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与税收政策、税收环境密切相联,息息相关。深入探讨税收管理、服务与泛北部湾经济协作区发展的关系,相信对于广西营造良好的税收管理与服务环境,进而推动泛北部湾大区域经济的快速崛起、协调发展,都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一)提高对泛北部湾大区域经济发展的认识,更新服务管理理念,努力构建服务型税务机关

    中国—东盟M型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的提出,正顺应了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新趋势,拓宽了广西的发展视野和发展空间,为广西经济带来了发展新机遇。尤其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历程,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以来,才获得较快发展。可以说,今天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加快发展,与我国发展对泛北部湾、以至东盟的关系密切相关。同样,该区域未来的发展仍然离不开面向东盟的大背景。泛北部湾区域合作正是深化中国与东盟的战略合作,适应中国—东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的需要。泛北部湾区域集中了东盟的大多数国家,区域内的广西北部湾地区和港澳地区与泛北部湾各国海陆毗邻,是中国与东盟区域合作的重要前沿,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区域,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缘优势和战略地位。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改革政府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税收服务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税务部门是政府行政执法部门,随着税收事业的不断进步,在大区域经济创新崛起的新背景、新形势下,税收服务工作也需要以全新的理念融入到“服务型政府”的大系统中,结合构建税收征管新格局,通盘考虑,整体布局,建立新型的与时俱进的税收服务新体系。要敢于突破陈旧落后的税收服务理论的障碍和误区,用先进的、科学的现代税收理论指导和推动税收服务实践。要实现税收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观念转变,一切从“纳税人需要”出发,坚持“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和原则,改变税收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这一理念支配下形成的重监督、轻服务的思维定式。彻底抛弃过去单纯任务观的陈旧观念,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改变广西经济的滞后状况,打造强势的广西经济发展力,各级管理部门,尤其是税收管理部门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各级地税部门、广大地税干部要在新形势下彻底解放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开发开放的认识,把握大局,调整思路,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各项税收工作应该要积极主动地围绕发展区域经济这个重心来做好服务,在思想上、观念上、行动上实现全面的对接,抓住良好机遇,增强开放合作意识、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管理与服务环境,为泛北部湾区域经济的崛起服务。

    (二)创新征纳关系新机制,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管理与服务环境

    一个诚信、高效、文明的政府,一个依法行政的机关,应是区域经济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泛北部湾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各种因素形成一种合力。推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作为地方税收管理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税,保障促进企业和各类投资创业主体在合法竞争中做大做强。要依法行政,以法治吸引外资,以法治维护市场,以法治托起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优势。要实行无歧视国民待遇原则,对泛北部湾区域内不同经济性质的市场主体、不同国家的市场主体实行无歧视的国民待遇原则,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对本土投资者和外来投资者,不分国籍、规模大小、经济性质,一视同仁,实行同等纳税服务,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依法保护正当竞争、保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各类投资创业主体在合法竞争中获得发展。

    突出机制创新。广西地税部门应建立起一套组织到位、制度落实、职责明晰、信息反馈与责任追究、奖惩考核同步的纳税服务新机制。规范纳税服务制度,从为纳税人的职能性服务、权益性服务、程序性服务出发,制订一系列的税前、税中、税后的全程性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在管理与服务上,积极学习和借鉴泛北部湾区域先进国家的税收管理与服务经验,如积极借鉴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先进国家的税收服务管理经验、方法和措施,创新改善广西地方税收管理与服务机制。强化税收政策宣传、咨询,健全完善税务代理制度,依法、高效促进税收与泛北部湾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谐发展。把建设一流的经济税收社会环境,建立优质高效的税收管理服务型机关放到建立泛北部湾区域经济的大格局中去统筹规划和建设,用开放的思想、意识,为促进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崛起,为构筑立体、开放、现代化的广西北部湾区域经济税收发展服务。

    (三)加强泛北部湾区域国家间的税收协调服务,积极消除区域内税收壁垒引起的贸易障碍

    在泛北部湾区域各国家中,新加坡、文莱和马来西亚实行自由或较自由的外资政策。目前,中国与泛北部湾各国也签订了双边和多边协议,如《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等。这些已有的政策和投资环境都对泛北部湾区域资本投资十分有利。中国和东盟间投资保护的最重要法律文件,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正在谈判中,将涉及投资的外资准入、损害或损失补偿、征收及其补偿、投资汇回、东道国违约救济等方面,对相互间投资进行全方位保护。

    税收国际协调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必然结果,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表现之一。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可以预见,中国与泛北部湾区域国家之间的税收协调问题会显得越来越迫切,也必将会更多的被提上双方的议事日程。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开放开发实践中,现实的面临着相对于越南外商企业免四减三的税收优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就显得吸引力不足,虽然我们不主张国际间拼优惠的税收政策,可是也应通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实践,认真搜集、研究所遇到的国际税收协调问题,积极为国家决策提出建议,也希望国家尽快推进国际间税收协调。

    泛北部湾区域经济贸易区建设的税制改革和税收国际协作的历史进程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势保持一致。虽然,由于中国及东盟各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差异很大,现行税收制度也千差万别,在泛北部湾区域贸易上全区域范围内的广泛性的税制改革与协作的时机还不很成熟,但区域经济的税收一体化趋势将成为各国税制改革与税收国际协作的重要特征。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启动降税进程,进行关税改革,逐步消除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在泛北部湾经济区内的自由流动已经势在必行。

    (四)强化现代服务型信息化税收征管合作,迅速提高税收管理效率

    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的税收管理改革中,应把强化和完善税收征管工作、迅速提高管理与服务效能放到极为重要的位置,从加强对纳税人的数据管理和提高征管效率入手,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体制。

    要不断创新纳税申报服务机制,对现有申报流程和管理模式进行科学、客观评估,以效能、公平和便利等市场经济的主要标准来判定税务机关征管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实现方式。具体科学地细化直接申报、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等不同申报方式的服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实现服务流程的简化和标准化,建立相关的质量与数量指标体系,引入社会公众评议制度,让更多的纳税人参与对税务机关服务的考核,以强化税务干部对工作效能、服务质量的重视。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办税,制定完善的网上办税规章制度,形成完整规范的网上办税规程,通过不断完善、提高税收信息化管理措施和手段,迅速提高税收管理服务水平、服务效能、服务质量。

    (五)加强各项税收政策、规定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及时将税收新政策宣传到位、执行落实到位

    在推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工作中,各级地税机关应积极主动加强各项税收政策宣传,搞好税收新政策的咨询和业务辅导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工作,力争将新的税收政策及时送到广大纳税人手中,让广大纳税人能及时地掌握政策、了解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开设如“税收优惠新政策”等各类专题、宣传专栏,解答纳税人的疑难。在纳税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新税收政策咨询、受理窗口,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沟通,及时快速了解广大纳税人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发展进程中的最新诉求,及时传递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现实地、及时地为纳税人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充分发挥地税干部懂政策、通财务的优势,举办企业法人和财会人员培训班进行专项政策讲解,或深入企业进行个别辅导。编印《税收政策汇编》,免费发送给纳税人,为纳税人疏通获取政策的渠道。用好用活用足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当前要注意用好用活用足泛北部湾一体化开放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用好用活用足这些政策,让广西在泛北部湾区域中形成政策洼地,吸引各类投资积极进入广西,既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也有利于加快广西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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