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王勉 覃广华
作为一名政法记者,对被称为“经济邪教”的传销,我有着与他人不一样的感受。
近五六年来,传销这个“毒瘤”从我国沿海一些城市开始,逐渐北上、扩散。多少家庭因传销揭不开锅,甚至妻离子散;多少亲情、伦理因“动员亲戚朋友传销血本无归”而沦丧;多少农村因传销这个“抽血机”而失去发展资金……
近年来国家在打击传销方面下了很大力气,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但是,让人心痛的是形势并容不乐观。参加传销人群,素质越来越高,手段越来越隐蔽。覆盖面更是越来越大,全国各个省区市无一例外,动辄涉及几万几十万人。
这不由得不让人再次大声疾呼——“经济邪教”缘何屡禁不止?
广西发生的轰动全国三起传销大案
案例一:玛雅传销案。2005年4月18日,玛雅传销案的头目赵德强被抓。玛雅传销案之所以引起全国关注,是因为涉及人数之多,覆盖面之广,影响之大,十分罕见。据警方调查,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全国除西藏、台湾外,其他所有省区市50余万人相继卷入“玛雅骗局”,累计销售玛雅生物霖营养液60多万份480多万盒(瓶),玛雅公司收取“入门费”近2亿元。仅在广西,玛雅公司传销组织已遍及14个市所有城区、76个县以及部分乡镇。在贵州,也有10多万人卷入。
玛雅公司全称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部在南宁。成立于2001年10月26日。玛雅公司以“扶贫支农”为诱饵,谎称“帮助广大农民及老、弱、病、残、贫者脱贫”,是个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好项目。同时,对外大肆宣扬公司“隶属南宁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证照齐全,给传销活动披上合法的外衣。而实际上利用传 人员入股先后的时间差,用后加入者的钱支付先加入者,先加入的部分人获得了利益,而后加入者则血本无归,最终导致“崩盘”。
案例二:永乾传销案。2007年9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永乾传销案。永乾公司短短一年多时间,通过“消费来福”、“双响炮”等所谓“创新经营模式”,在全国发展了近3000家传销商行,敛财超过10亿元,“业务”横跨全国31个省区市。“消费来福”7元芋头丝卖到95元。“双向炮”让养猪也成为传销产品。
永乾公司最拿手的“本领”是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赞助”、“扶贫”,换取了“2007年度中国创新竞争力十大品牌”、“2007年度中国创新竞争力十大年度人物”,从而换取人们的信任。
案例三:高端人群“开发北部湾”传销案。2008年3月18日和5月2日,广西警方两次在南宁、北海两地共抓获李芸舒、周桂玉等传销骨干分子及参与人员158人,其中刑事拘留152人,逮捕98人;扣押小汽车38辆,电脑22台、银行卡(折)540张(本);扣押、冻结涉案资金3000多万元。
传销分子打着“开发北部湾”的旗号,大肆玩弄政治诈骗的伎俩。这些传销组织的高层人员煞费苦心,利用当前广西“开发北部湾”的热点题材,编造所谓北部湾开发资金不足,是XXX市长从玉林引进“以政府为背景的民间资本秘密运作项目”、“中央支持”、“所交资金45%给政府投资”等等。
参加传销活动的大多是高学历、高智商人员。抓获的138人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81人(其中有博士4人、研究生5人)。骨干成员林悦光、早年在广州医科大学念完本科、硕士后,到了澳大利亚攻读博士,获得学位后,留在澳任教,并已加入澳大利亚籍。同时,大多具有高职位、高收入身份。他们当中不少是北京、广东、福建、海南等省市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高管人员;还有退休退职副厅级、处(团)级公务员、军人,也有文化名人。如林悦光的直接下线张渝娟(被抓获前一天晋升为老总)在澳门经常出任普通话大赛评委,有着较高知名度。
据悉,2008年4月上旬广西部署开展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传销犯罪案件125起,刑事拘留传销组织者、为首者和骨干成员499人,其中逮捕158人,清理劝返传销人员6343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4632万元。
传销颠覆伦理道德
当前传销活动通过对参与人员实施人身、精神和经济的三重控制而进行盘剥,由此引发了不少经济和社会问题。传销引发l 大量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证券、非法买卖外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l 经济秩序外,更重要的是破坏社会诚信和伦理道德。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梁宏伟说,以“杀亲杀熟”为基本手段建立起来的传销,传销人员连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可以去欺骗,人与人最起码的信任和伦理道德被破坏殆尽,瓦解了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辱,反以为荣,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成员,即便组织被取缔,不再从事传销,已经没有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惟利是图。
传销组织通过“洗脑”以达到对参与成员的精神控制,封闭式的“洗脑”,对受害者的精神伤害更甚于身体,有的传销人员被“洗脑”后,精神甚至变得不正常。
同时,一些传销人员因被骗而血本无归,生活陷入极端困境,有的在传销组织者的教唆下,认为政府部门执法破坏了他们的发财机会,从而造成传销参与者与政府的对抗,引发了一些杀人、抢劫等恶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大量传销人员及其亲属上访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广西已发生了94起因传销活动引发的杀人、抢劫等刑事案件,196起治安案件,9起暴力抗法案件,致使5名民警受伤。
打击传销的四大建议
传销缘何愈演愈烈?记者了解到,尽管原因复杂,但是,一些地方政府面对传销“睁只眼闭只眼”,打击传销方面的法律、政策模糊不清,细则不明等,使得滋生传销的土壤依然“肥沃”。为此,有关人士建议要从五方面着手,标本兼治打传销。
地方政府要克服错误认识,打击传要“真打”。海南省曾经是我国传销的重灾区,也是我国传销发源地之一。最高峰时曾聚集了五六万名传销者。在2000年至2001两年的大规模打击中,这个省共查获并清除出岛的传销人员达58381人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达60宗,在全国轰动一时。目前的海南已摘掉了传销“重灾区”的帽子。主要原因就是政府真正认清了传销的危害,动了真格。对打击传不力的干部,一律革职查办。
加大经费投入。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执法人员和经费的不足,使打击行动很难长期开展下去。传销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工作,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上一般传销人员的清理遣返工作需要大量经费运作。工商人员建议,政府拨出专款,最直接的效果是可以成立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站,聘请几十名协管员,从根本上遏制传销依存的条件。
建立群防群治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公安、工商部门没有赋予同等责任;二是打击传销与社区管理脱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商人员说,现在打击传销听起来与十多个部门有关,但是国家将“第一责任”放在了工商头上,实际上这是不科学的。因为,现在的传销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多的是社会问题。在很多时候公安起到的作用会更大。但是,现在规定导致的实际情况是公安可打可不打,给依法查处带来很大难度,难以形成合力。同时,由于传销人员住地分散、行动隐蔽,最易熟悉掌握情况的是居委会和派出所。因此建议,一方面打击传销要赋予工商、公安同等责任,风险和责任共担,另一方面,加强社区管理,将派出所等公安部门和居委会与工商真正“拴”到一起,一旦发现谁的属地有人搞传销,立即免职。
完善打传法律、法规。梧州市蝶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梁军建议,一方面将《禁止传销条例》的第二十六条“为传销人员提供经营、培训场所”增加“住宿”的内容。同时,对传销行为定罪依据及证据规格进行修改。因为,非法经营罪规定追诉标准为5万元,一些传销案涉案金额往往难以达到。因此,建议可以诈骗罪论处。同时,建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证据规格要求进行修改,重新确定证据规格。如发展传销人数在10人以上的应为情节严重的表现之一,只要有10个以上“下线”传销人员共同指证,就可以认定其犯罪行为。另外,加大宣传,形成舆论高压态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