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设置
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等的征收管理;负责税务代理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
二、简介
桂平市地税局是1994年底国、地税分设时新设立的单位,在2002年进行机构改革后,下属22个基层分局、税务所和2个直属机构(征收管理分局和稽查局),目前所在编干部138人,助征员75人,提负着组织桂平市地方税收的重任。
近年来,该局在桂平市委、桂平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局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税务局提出的“带好队,收好税”的工作方针,按照区局“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指导思想,坚持走“以制度管人,以责任激励人,狠抓队伍管理出效益”的路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地税干部队伍,实行了“集中征收,分片管理,分级稽查”新征管模式,不断规范了各个单项税种的管理,深挖地税潜力,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税收效益。桂平市地方税收入从1995年的1899.2万元跃升到2001的7860.2万元,年年超额完成上级局和桂平市政府下达的地方税收收入任务。该局行风建设初风成效,该有1个单位获全区地税系统“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在1998年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和2001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中,该局的群众满意率和总评得分居各参评行业前列,为桂平市社会经济发展出了较大贡献。
三、法人情况
桂平市地税局局长:欧毅森
桂平市地税局办公室地址:桂平城区桂南路
桂平市地税局电话:3385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