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广西桂平市城区城南街423号,现任检察长莫启文,办公室电话3382451。桂平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重要组成部份:下设有控告申诉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政工科和办公室等十个内设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