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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平市委组织部是桂平市委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工作部门,内设7个股(室),分别为部办公室、组织股、干部股、青年干部股、干部教育股、干部监督股、组织员办公室,人员核定编制24人,现有在编人员17人。
法 人:张景联 (桂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联系电话:0775-3383751
办公地址:桂平市委大院内(城北街117号)。
中共桂平市委组织部职能配置
(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订或参与制订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的宏观管理。
(二)统管全市干部工作。对市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市委向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市委管理的干部的调动、任免事宜。
(三)负责和指导全市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组织指导机关内部竞争上岗工作;负责全市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宏观指导全市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干部出国出境审查、报批、备案工作;负责办理贵港市委管理的本市干部的工资审批有关手续;管理自治区、贵港市驻浔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管理属双重管理的自治区、贵港市驻浔有关单位的领导班子。
(四)建立、管理后备干部队伍,负责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
(五)制订实施全市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对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中青年干部以及村级干部的培训。
(六)制订和完善全市知识分子管理工作制度,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联系和组织各部门单位优秀人才开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方案;牵头选派、管理科技副职。
(七)研究制订干部调查审理的具体规定,负责调查审理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的诫勉、公示、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负责接待、处理干部群众反映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
(八)对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市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九)研究制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全市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负责管理和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争先创优”活动,指导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开展,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十)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并指导教育系统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报告桂平市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市组织史资料的收集、编写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